发布时间:2024-12-05 10:54:04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10月12日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到1亿多农户。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12日上午,国新办就《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江西省林业局负责人刘宾,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兴忠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 记者 蒋启明 摄唐芳林在会上介绍,我国有集体林地25.68亿亩,占林地总面积的60%,分布在2600多个县,涉及到1亿多农户。集体林是提升碳汇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次《方案》的出台,是二十大以来中央出台的关于林业改革发展的第一个文件,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唐芳林指出,《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概括起来讲,就是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一是坚持稳字当头。牢牢把握改革方向,稳步深化探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林农真正吃下长效“定心丸”。
二是聚焦激发活力。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畅通林权融资渠道,引入金融活水。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实施兴林富民行动,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
三是突出融合发展。推进森林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打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资源管理和产业发展相融相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效转化、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四是支持先行先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积极探索。支持福建、江西、重庆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精耕细作一批改革“试验田”,为面上改革探路子、做示范、立标杆。
唐芳林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国家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的“国之大者”。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全力以赴抓好《方案》贯彻落实,指导地方细化落实改革任务,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力争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编辑:曹淼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