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6:36:46 来源: sp20241101
去年11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目前已满一年。
一年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推进,开局良好,为该制度行稳致远、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体现在三个层面。
其一,开户数快速增长。据人社部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账户人数为4030万人,较2022年底上涨106%。
其二,个人养老金产品持续扩容。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6日,个人养老金产品共达741款,其中,储蓄类465款,基金类162款,保险类95款,理财类19款。不同类型的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参加人差异化投资需求。
其三,配套制度持续完善。一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相关文件,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亦下发多份文件,明确了不同金融机构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准入门槛和产品规则。诸多配套制度推动个人养老金市场稳健发展。
当然,在肯定一年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取得的诸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市场对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仍有诸多期待。笔者认为,未来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可从四方面着手,让好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首先,进一步提升税优力度。根据《实施办法》,目前的税优制度对中低收入者的吸引力相对不足。税收优惠是个人购买养老金的重要原因之一,适度提升税优力度,扩大税优覆盖面,有利于激发不同收入人群的参与热情。未来,可考虑进一步降低低收入人群的领取环节缴税比例,并对低收入人群提供财政补贴。
其次,着力提升投资产品收益率。一直以来,预期收益率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收益率优势不明显,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如,截至今年11月3日,超百款个人养老金基金产品中,仅有7只平均收益率自成立以来实现正收益。
再者,进一步降低参加人投资难度。目前,参加人投资个人养老金普遍面临多重难题:一是看不懂部分结构相对复杂的产品;二是不知如何搭配选购;三是个别银行代销的产品较少,可选范围狭窄。因此,监管机构仍需引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服务,构建涵盖政策宣导、开户指导、缴存、报税协助、产品购买和投后服务在内的全链条服务,并推出更多易于理解、操作简便的产品。
最后,提供流动性支持。除安全性、收益性外,流动性也是投资者购买养老产品的重要决策依据。而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只有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等规定的情形才可领取,资金长期锁定劝退了不少人。未来,监管部门仍需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流动性支持,让参加人急需用钱时能够获得流动资金,如,可给产品加入保单贷款、理财份额转让等功能,以提升流动性。
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仍处于起步阶段,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其发展成熟不可能一蹴而就。笔者相信,随着该制度持续完善,以及各类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个人养老金制度将为我国第三支柱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责编:罗知之、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