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方: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 实现刑事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发布时间:2024-11-28 04:00:21 来源: sp20241128

   中新网 西宁7月12日电(祁增蓓)“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在摸清底数、内外衔接、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探索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重点解决行政机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有效实现了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1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文胜说。

  当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3年7月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启动以来,青海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祁增蓓摄

  什么是行刑反向衔接?据悉,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

  孙文胜在发布会上介绍,自2023年7月至今,青海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8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404件,通过制发检察意见,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73件(其余案件尚在回复期内),有效驱动行刑“反向衔接”高质量发展,为全省行政检察“求突破”提供新动力。

  为有效解决青海省检察机关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堵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案件移送、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强化案件跟踪监督等内容,为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供办案依据。

  在强化协作联动方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联通、工作联动、人员联合,通过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刑有序衔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并会同青海省司法厅、省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明确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

  “聚焦数字赋能,我们探索运用‘反向衔接+数字模型’监督思维,着力解决行政处罚的‘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降低同类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孙文胜表示,青海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实现“行政+检察”的良性互动,持续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