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1 07:10:09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太原3月15日电 (吴琼)记者15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因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山西撤销6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撤销山西省刁泉银铜矿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等六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等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在全省开展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行动中,经核实,山西省刁泉银铜矿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等6家非煤矿山企业相继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规定,需采取以下措施。
对发生事故的山西省刁泉银铜矿有限公司1730m-1570m(1期)、吕梁新建水泥有限公司陶土二矿(地下矿山)、灵丘县中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崖台乡大阳坡北铁矿(地下矿山)、繁峙县金瑞缘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矿山)、吕梁市离石区垣源铝土矿有限公司(地下矿山)、吕梁市金宝陶瓷粘土开采有限公司(地下矿山)6家非煤矿山撤销二级标准化等级资质。
《通知》要求,对因发生事故停产整顿的非煤矿山,严格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对停工停建的矿山,属地监管部门派专人现场盯守,严禁以整顿名义组织井下采掘作业。(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