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3:30:46 来源: sp20241110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栗翘楚)日前,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为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第136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首次办理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领证书。
海关总署关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等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涉及货值2524亿美元,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是海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政策的落实举措之一,也是海关持续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保经营主体的改革创新措施之一,能够进一步释放协定关税优惠红利,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证书申请更加智慧。一改原先原产地企业“先备案后签证”的作业流程,绝大部分企业的基本信息可由海关大数据池自动获得,有效减少企业信息手工录入,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海关原产地签证业务申报界面功能进一步整合,用户体验更加友好。
企业获得感更加明显。叠加海关总署先前推出的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改革措施,形成了涵盖原产地签证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便利化举措,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预计年均惠及新企业3.5万家。
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不仅简化了原产地证书申领流程,更是打造了贴近经营主体、更加宽松的签证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化水平。此项改革将为打造更加优化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供助力,便利我国出口企业更好地运用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享受关税优惠红利。
(责编:王震、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