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案不小办”擦亮民生底色

发布时间:2024-12-21 09:50:37 来源: sp20241221

  法官手里一件案,百姓心中一片天。对当事人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对法院而言,每一个“小案”的处理都彰显着司法理念和智慧。人民法院要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把“小案”办好,在每一件“小案”中实现公平正义。

  小案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距离百姓民生、司法良知最近的领域。在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了其中的绝大多数。然而,每一起小案背后却很可能关乎着一个家庭、一个村居、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从小处着眼,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大事来办,用小“题”大“做”,赢得群众满意。

  践行公正与效率,“小案”优办,提质增效促公正。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深化办案机制改革,强化速裁团队建设,优化速执力量配置,将更多案件转入“快车道”办理,以办案流程再造助力公平正义提速。聚焦办案质量提升目标,严格执行裁判文书审核制度,健全审委会质量监督机制,努力将每一起“小案”都打造成铁案、精品案。坚持科技赋能、智慧引领,强化模块化审理,推行无纸化办案,用好中国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网络平台,真正将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到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动执法办案质效实现大跃升。

  提高政治站位,“小案”深办,如我在诉解民忧。深刻领会“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树牢换位思考意识,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实现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无法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立即转入诉讼程序,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审判阶段,不断强化审判意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强化事实查明,充分进行裁判文书说理,做好判后答疑,尽量让所涉纠纷实质性化解。执行阶段,坚持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建立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第一时间执行到位。

  走好群众路线,“小案”精办,能动履职助发展。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要在强化服判息诉上下功夫,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大调解力度,加速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实质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案件“衍生”。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让每个案件经得起法律法规对公平正义的专业评判,又要经得起人民群众朴素公平正义观的审视。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每一件民生案件办好办细办到位,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件件“小案”的公正汇聚起司法为民的磅礴力量。

  认真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办好“小案”为切入点,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站在人民立场,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小”案件服务“大”民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龚海宏)

  (作者单位: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责编:薄晨棣、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