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发布时间:2024-08-25 02:22:24 来源: sp20240825

   中新网 7月25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通知提到,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