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券灰色交易调查:被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发布时间:2024-12-05 23:49:42 来源: sp20241205

  月饼券被黄牛半价回收后流向哪?

  记者调查月饼券灰色交易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人们对购买月饼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除了店铺门前排起长队买月饼自己吃的消费者,企业也纷纷向员工发放月饼券,许多人将月饼券作为礼品赠送给亲朋好友。

  中秋佳节前夕,市场上各大品牌的月饼券交易迎来了兑换高峰期。“诚信收元×月饼券,秒发秒确认,出券请私信”“2024年月饼券高价回收”“现在××楼月饼券不知道还有人收吗”?《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充斥着大量月饼券回收的帖子,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收购价格为券面标价的4折至7折不等。

  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一个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同时“收票”与“出票”。在收票详情页,该票务称“高价回收月饼票”。记者随机选择了某品牌一款价值318元的月饼券进行咨询,该票务表示,318元的月饼券回收价为150元。

  记者点进“出票”页面详情,该页面显示“月饼券批发全国通用,如果你有公司资源可合作,报价发货开票通通帮你搞定,让你躺赚中秋。”记者使用另一账号自称公司采购,向该票务咨询了同一款月饼券的“出票”价格,该票务告诉记者,月饼券售价为248元。

  “月饼券是打折的,发票可以开普票原价给你,纸质票和电子票都可以。我们这边开的直接是月饼公司的发票,不是经销商发票。”该票务告诉记者,如果批量下单,其所开具的发票为苏州当地某著名月饼品牌的发票,“保证收到的是月饼的发票”。

  除了记者咨询的某品牌月饼之外,该票务还向记者推销了“更为划算的方案”——“你拿×××斯比较好,我们卖得便宜”。该品牌的票券可以打六折,而发票能够开到的数额是原价的八折至九折,甚至表示“你买这些月饼主要是看发票能报销多少,拿×××斯月饼,我给你开的发票能报销得多一点”。

  当记者询问为何不同品牌的票券打折力度不同时,该票务告诉记者,“贵一点的是市面上收回来的,便宜的是向票券经销商批量拿的,我们多自然就便宜出了”。

  记者调查发现,还有不少个人账户在社交平台上出售自己的“散票”,甚至“盖”起了“月饼券互助楼”。而在这样的“出票”帖子下,往往有许多“收票人”进行报价。在这些帖子的评论区中,有不少昵称为“批发各种月饼票”“收票”等的账号出现,收购“出票人”手中的月饼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月饼券还存在一种情况:月饼券多于相应的月饼实物,即“券比饼多”“月饼券超发”,这是月饼市场存在的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月饼券空转现象,有点类似期货,基本上是厂家——购买人——厂家,或者是厂家——购买单位——购买单位职工——厂家。这个现象存在多年了。”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有一篇广为流传的“月饼券背后的经济学”分析,即月饼厂家将月饼券以较低价格出售给经销商,经销商提价批量出售给公司等需要送人情的客户手中。这些月饼券可能会通过赠送、转手倒卖流入票务“黄牛”手中。而“黄牛”低价批量收购经销商的月饼券及散客手头的月饼券后,可能会以稍高一些的价格将其卖给月饼生产厂家,或转卖给其他消费者。

  “在没有生产月饼的前提下,月饼厂家、经销商和‘黄牛’都能赚钱,此类现象被戏称为月饼‘证券化’。”对此,曾从事过相关业务的上海人刘娟(化名)给记者解释了月饼券的商业模式——假设月饼厂家印了一张100元的月饼券,以65元售卖给了经销商,经销商又以80元售卖给了消费者A,消费者A将其赠送给了消费者B,消费者B以40元价格卖给了“黄牛”,“黄牛”最后将月饼券以50元的价格又售卖给了月饼厂商。在这一闭环中,即使没有实体月饼被生产出来,但月饼厂商却从中赚取了15元,经销商赚取了15元,“黄牛”赚取了10元。

  据刘娟介绍,月饼券的“黄牛”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大黄牛”,有能力囤价值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月饼券,相当于经销商角色。他们每年五六月份开始跟商家谈当年的预订量,同时争取部分返还;另一种是“小黄牛”,从散户手里买月饼券、不囤货,根据市场行情再转卖出去。

  刘娟坦言,月饼“证券化”背后随之而来的是月饼券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厂商无法精准预估当年的供需数量,有可能多印或者少印月饼券。

  记者注意到,有网友称,自己收到了某门店名为“玲珑心意”的中秋礼盒。但居住地所在区域门店并不能领取礼品,必须前往其他区域,而且能否当天领到也是未知,无奈之下只能将月饼券转卖出去。

  对此,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记者,月饼券以礼品卡的形式替代实体月饼,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食品浪费,节省运输成本,并在理想状态下实现厂商、经销商等多方盈利,看似达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从现实层面看,月饼券的“证券化”趋势日益明显,消费者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

  在常莎看来,月饼券的销售规则都是由商家制定,为了规避自身义务,商家规定了各种免责条款,而对消费者则强加了诸多义务。比如,如果消费者遭遇月饼券提货难,商家无须负责;持月饼券提货月饼也不能保证品质,如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临期月饼,消费者往往无可奈何;月饼券有期限,消费者不及时使用则过期无效;有的月饼券还设定了预约提货、定点提货等限制,给消费者造成了不便;消费者如果遇上指定产品缺货,只能补差价换购等。

  “购买月饼券的消费者在与商家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常莎说。

  同时,有业内人士透露,有商家重点针对“送礼市场”,提供“纸月饼”发行、销售、回收“一条龙”服务。由于交易隐秘、收受方便、变现便捷等特点,可能为滋生腐败提供条件。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治理月饼券灰色交易乱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从多个维度形成合力。监管部门需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不管是黄牛炒作,还是商家故意对消费者设置促销套路,踩踏法律红线的就该依法惩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业层面应成立自律组织,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另外,消费者也要擦亮眼,在理性消费前提下,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按需购买,避免浪费,让月饼回归商品本身应有价值,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记者 赵 丽 实习生 林铭溱)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