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10:03:34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太原12月4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4日发布消息称,原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社长冯爱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冯爱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5月14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显示,原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社长冯爱民接受审查调查;2023年11月10日,该网站消息显示,冯爱民被开除党籍。
冯爱民,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山西娄烦人,大学学历,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社长,兼山西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月退休。(完)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