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的冷知识:如何从节气变成节日?

发布时间:2024-11-22 11:48:21 来源: sp20241122

   中新网 北京4月4日电(记者上官云)在中国的众多传统节日中,“清明”是比较特殊的那一个。它既是节气,又是节日,兼具自然和人文两大内涵。

  “忽见家家插杨柳,始知今日是清明。”人们珍惜时光,在清明来临之际外出郊游踏青,品尝青团等一系列美食,通过种种流传已久的习俗,表达对节日的重视。

  那么,清明是如何一步步从节气变为节日的?还有哪些冷门饮食?“插柳”“戴柳”之俗又有哪些寓意?

  这个节气,很古老

  作为节气的清明,很早就已经确定,它是一个时间概念,其确立与天象有关。

  资料图:每年清明前后,中国各地陆续开展春耕。 张文军 摄

  “节气是古人根据太阳运行周期和位置的变化,对时间的一种计算和划分方式。”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娟提到,根据古代文献资料记载,早在商周时期,节气就已经是一种时间单位。

  一般认为,有关二十四节气的完整记载,出现在汉代的《淮南子·天文训》中。

  人们还在每个节气中设置了不同的物候参考标准,比如清明三候包括“桐始华”等。现在民间也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一类的说法。

  何时“变身”为节日?

  那么,清明是何时“变身”为节日的呢?这就得说到寒食节和上巳节了。

  寒食节曾是古代的重要节日,其起源说法不一。最早,它的习俗比较简单,整体格调也偏向悲凉,不适合春天生机勃勃的特性。

  后来,寒食节的日期发生了变化,按当时的历法而言,大致是冬至后105日,等于是这个节日挪到了春季,时间上跟清明临近。

  而且,寒食节往往长达3天以上,这样一来,“清明”节气日就刚好处在它的节期之内。所以,寒食节的很多活动会在清明举行,比如扫墓、踏青、荡秋千等等。

  这些习俗逐渐改变了清明节气的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慢慢向节日演变。王娟认为,大约在唐代,清明逐渐变为一个节日。

  有意思的是,唐代的时候,另一个重要的节日上巳节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唐崔颢的诗句写道,“巳日帝城春,倾都祓禊晨。”描述了人们倾城而出,人马杂沓的盛况。

  资料图:清明古礼在大报恩寺遗址上演。 泱波 摄

  不过,宋代以后上巳节逐渐式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的活动被并入到了清明节中。从时间上来看,上巳、寒食和清明的日期没有相差多少。

  王娟介绍,清明原本是个节气,也许是因为“清明”二字比上巳、寒食更具有春天的意象,更像是春天节日的名称,所以,人们选择了使用“清明”。此外,古代清明节会放假。

  为何此时要踏青?

  实际上,清明扫墓并不是古人唯一的节日活动,对古人来说,更重要的或者说更有意义的应该是扫墓之后的习俗,即踏青。

  宋吴自牧的《梦粱录》中,便记录了当时人们不论贫富,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的踏青游玩盛况。

  “春天的节日往往都是开放性的,很多习俗都是引导人们走出家门,去亲近大自然。”王娟说,其中有很多娱乐互动,包括蹴鞠、荡秋千、拔河等等,既能强身健体,又颇具趣味。

  踏青的历史相当悠久。上巳节有一个活动,叫做“祓禊”,据说此习俗源于上古时期,春季常在三月上旬的巳日,并有沐浴、采兰、嬉游、饮酒等活动。

  此外,古代上巳节浮卵吃鸡蛋的习俗也保留到了现在的清明节里。如王娟所言,清明是一个热闹的节日,也是一个激发生命欲望的节日。

  除了青团,还能吃点什么?

  每年清明节前后,“青团”畅销成了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各种口味的青团颇受人们青睐。

  资料图:各式各样的青团。陈超 摄

  有观点称,古时人们做青团最早是用于祭祀。在漫长的岁月里,青团作为祭祀品的功能逐渐弱化,变成了一道时令小吃。

  当然,在清明节的各种丰富饮食中,除了青团之外,还有子推燕、石头饼之类。由于地方性差异,南方这个时候的饮食,主要有茧圆子、清明粽等等。

  为何要插柳?

  “柳色青青柳叶齐,送君江上朔云低。”清明节处在春季,此时天朗气清,柳树泛出新绿,正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插柳”“戴柳”“射柳”等都是清明节的重要习俗。王娟解释,一来柳树生命力极强,插柳象征着对子嗣繁衍的美好祈愿;二来人们认为柳枝可以辟邪,于是便插柳于户、戴柳于首。

  资料图:射柳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练习射箭技巧的一种游戏,也是中国清明节的古老习俗之一。 郭芃成 摄

  有意思的是,民间还有一种说法,即“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这也意味着此时戴柳,象征着对美好年华、对生命的珍惜和挽留。

  “古人创造的节气或者节日,很多都是知识或价值观念的传递媒介,比如清明祭祖以及一些游戏,实际上是与天、地、人的交流活动,告诉人们要感恩先辈,拥抱自然。”王娟说。

  也正因如此,她认为,我们应该重视传统节日,通过那些蕴含着传统文化的习俗等等,去强化我们的文化认同感,建立起人与人之间交流的良好秩序。(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