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根同源促进两岸影视互通互融

发布时间:2024-12-22 01:06:37 来源: sp20241222

  【同心曲】

  日前,台湾电影《周处除三害》在大陆公映,收获了良好的票房与口碑。此电影借鉴了《晋书·周处传》和《世说新语》中的典故。同根同源的文化基因,让两岸观众在欣赏电影时拥有更多共鸣与共情。

  电影的背后往往蕴含着丰富的情感价值和社会文化背景。融入闽南地区习俗、语言等文化的台湾电影《当男人恋爱时》在大陆公映时,观众可以选择普通话配音版和闽南语原版两种不同的版本。正因语言相通性,此电影最卖座的地区为闽南及潮汕等讲闽南语或相近方言的地区,这也再次证明了共同的文化基因是两岸电影互通互融的牢固基础和强有力保障。

  台湾电视剧也同样受到大陆观众的喜爱。例如琼瑶文学风靡两岸,由其小说改编的多部电视剧前往大陆取景、邀请大陆演员出演,曲折动人的情节深受观众喜爱,甚至成为全球华人文化圈共同的经典记忆。

  与此同时,大陆影视剧也持续走红台湾。20世纪90年代起,《水浒传》《铁齿铜牙纪晓岚》《宰相刘罗锅》等历史题材的大陆电视剧都在台湾创下了不错的收视率。2023年,大陆电视剧《狂飙》在台湾地区掀起追剧热潮,成为在台湾播放率和话题度最高的年度剧集之一。论及近年来台湾观众最喜欢的大陆电视剧,非《甄嬛传》莫属。其在台湾的播出权被台湾八大电视台购买,十多年来在台湾多次重播。

  两岸影视交流合作成为增进两岸民众了解、共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两岸的电影合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1984年,电影《搭错车》被引入大陆,在闽南地区连映3个多月,影片中的插曲《酒干倘卖无》至今在大陆广泛流传。1990年,《妈妈再爱我一次》在大陆公映,观影人次和放映收入均创造历史纪录,成为一代人心目中的银幕经典。

  2010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协议),对两岸影视产业合作给予政策支持。2013年《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出台。2018年大陆“惠台31条”出台,取消引进台湾影视剧的数量限制,放宽两岸合拍电影的限制,台湾人士参与大陆影视节目不受数量限制,台湾作品亦可参评大陆影视奖项,为持续深化促进两岸影视产业的融合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两岸通过影视作品合拍合制、版权交易、展览交流与互动等多元合作方式,推动影视产业深度融合。据统计,以2020年为例,台湾电视与网络视听、动画产业在大陆的营收,均有不俗成绩。如今,大陆是台湾影视业在版权交易和合拍合制中最重要的伙伴。

  两岸合拍了诸多电影,可谓“叫好又叫座”,诞生了不少在大陆票房过亿的电影,尤其是台湾导演擅长的青春和情感类题材电影,颇受大陆观众欢迎,如《我的少女时代》《重返20岁》《一吻定情》等。“寻根”是最常见的主题,这也呼应了台湾文学和影视作品最经典的母题。电影常以台湾年轻人回到大陆寻根、寻找父辈或祖辈出生成长的地方或完成其愿望为叙事主题,如《回到爱开始的地方》《对风说爱你》等。

  如今,台湾影视从业者来大陆发展的空间更大、条件更优。很多台湾演员到大陆参演影视作品、参加综艺节目,成为两岸影视合作的实践者。这既展现了大陆市场对台湾的吸引力,也反映出影视从业者在两岸文化融合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大陆网络视听平台也积极探索在台湾的发展道路。台湾的内容创作团队与大陆的投资出品方合作,强强联手,发挥所长,创作出诸多兼顾两岸观众审美趣味的影视作品。

  两岸观众时常能够在大小荧幕上同步观看两岸的精彩影视作品,这得益于两岸影视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以及良好的引进与合拍机制保障。目前,影视作为媒介,正成为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共同的中华文化认同将两岸同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进形成互通互融的视听文化圈,推动两岸影视产业共同发展,做强做大中华民族的影视事业。

  (作者:黄诗娴,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集美大学电影学院副教授)

  (光明日报)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