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11-14 14:40:06 来源: sp20241114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孙竞)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严防学生“名在人不在”脱离学校教育与管理,导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通知》指出,要强化省市统筹,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一县一案”“一校一案”完善控辍保学方案,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小落细,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形成常态化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四查三比对”(查户籍、查学籍、查在校学生、查脱贫户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儿童少年、用学籍与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辍学学生与脱贫户数据库比对脱贫户辍学学生)、“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建立“三本台账”,即建立适龄儿童台账(含随迁子女)、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含失学学生,下同)、辍学学生台账,并根据自查结果等动态更新,做到人账相符。

《通知》提到,各地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四个一”报告机制。一是学校一月一报告,对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二是县区一季度一复核,每季度对各校报送的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节,组织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三是地市一学期一调研,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工作落实;四是省级一学年一评估,每学年组织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并将评估结果报教育部。

(责编:李依环、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