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有554家法院实现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管辖和审理

发布时间:2024-11-02 05:22:08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孙自法)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丁广宇5月28日在北京透露,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25家高级法院、242家中级法院和287家基层法院实现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的集中管辖和统一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天在北京举行解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丁广宇回答媒体相关提问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举行解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中新网 记者 孙自法 摄

  他说,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是人民法院落实“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重要改革举措。

  强化顶层设计上,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任务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发《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通知,健全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布局,全国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558家,确保每个中级法院辖区内至少有1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统一审理,建立夯实了“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在管辖权上的基础。

  强化部门协同上,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推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落地见效。

  强化效果导向上,通过“三合一”改革,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比如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区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在5%至6%之间、再审申请率在0.4%至0.7%之间,远低于全国知识产权案件平均数值,也低于这些省份其他民事案件的上诉率和再审申请率。

  丁广宇称,实践证明,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机制改革在统一司法标准、提高案件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很好成效。

  不过,调研发现“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还存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移送程序等需要进一步健全的问题。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共同研究,统筹发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职能,促进民事赔偿、行政履职、刑事追诉依法协同,以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保障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谈及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议题,丁广宇指出,人民法院贯彻民法典关于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精神,及时出台有关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解释,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他提供一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达到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技术类案件中,平均判赔额达到每件约1241万元,体现了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丁广宇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将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侵权行为重拳出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大力遏制侵权行为,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