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收了50万 评标专家岂能充当利益掮客

发布时间:2024-12-30 03:53:28 来源: sp20241230

  ■ 观察家

  评标专家理应成为市场和社会的“良心”,不能动辄被收买、自甘堕落。

  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一份文件显示,经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查实,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唐某某在参与都匀市5万亩稻-油轮作项目评标过程中,利用评标专家身份以权谋私,违规收受“好处费”50万元。现已被除名,并接受调查。相关部门也将对涉及近600万元的中标项目废标并重新招标。

  身为评标专家,却滥权谋利,大肆受贿,不仅断送了自己的专业生涯,也严重侵害了公平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威胁项目质量安全,其被除名和调查,让人称快。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足见评标专家地位超然、身份独立,这是保证评标专业性、公正性的前提,也往往成为专家被围猎的理由。

  目前尚不清楚唐某某以权谋私的具体情形,仍有诸多疑点有待解开。其一,唐某某收受“好处费”被查,此事涉及的行贿企业,嗣后将做如何处置,似乎应该有一个说法。对在投标中动歪心思的企业,理应及时予以相应处罚,刹住不正之风。

  其二,评标过程保密性很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投标单位又是如何精准找到唐某某的?在这一事件中,泄密的还有哪些人、哪些机构?这些都有必要调查清楚,以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近年来,围绕招投标,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案件屡见不鲜。以江西为例,2022年9月以来,该省公布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案例就有43起。

  本该代表公平公正的专家,一旦与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串通勾结、暗箱操作,充当利益掮客,要么看钱打分,要么敲诈勒索,必然会损害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市场秩序。对此,必须强化监督,并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当然,各地也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以监督和约束评标专家公正履职。比如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最大可能减少利益相关人的线下联系;再如,推行评标专家随机“盲抽”,避免评标专家打“人情分”“关系分”等。

  此外,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管,也刻不容缓。前不久,河北省发布《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评价实行记分制,记入评标专家个人档案,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通知所在单位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公开。

  外在监督固然需加强,专家自身也要多些反求诸己的清醒。一支健康的专家队伍,是确保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评标专家理应有职业荣誉感,成为市场和社会的“良心”,不能动辄被收买、自甘堕落。

  □龙之朱(媒体人)

  (新京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