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03:22:27 来源: sp20241124
本报贵阳8月6日电 (记者程焕)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实施方案》明确,坚决遏制“两高”和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以60万千瓦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在推进能源行业清洁低碳发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风光百万千瓦基地,推进风光水火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建设新型储能,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07日 14 版)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