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

发布时间:2024-11-25 10:00:00 来源: sp20241125

   中新网 广州7月17日电(王坚 雷嘉仪)记者7月17日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于7月出台,将于8月1日起施行。

蓝天下的广州珠江新城。(资料图)王坚 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蒋宏奇表示,当前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转型的阶段,生态环境资源要素约束趋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资源稀缺,《通知》旨在通过“指标”统筹管理这一“小切口”的制度改革、制度创新,更加合理高效配置资源,以有限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体量、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具体来看,《通知》从指标管理、减排核定、统筹使用和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等四个方面做出规定。

  其中,为加强总量指标统筹使用管理,《通知》特别要求,总量指标将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发展平台、战略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稳步推进排污权交易,积极推动以氮氧化物为先行交易因子,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其中包括,推动新、改、扩建项目通过交易方式取得新增排污指标,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形成的减排量通过交易方式获得经济收益。

  蒋宏奇表示,下一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将开展对排污权交易的专题研究,在研究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和配套体系,加快修订广东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排污权指标核算核查体系,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完)

【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