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房地产政策 首套房首付款比例降至30%

发布时间:2024-12-24 01:03:22 来源: sp20241224

   中新社 北京12月14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同时,降低商业银行新发放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现行普通住宅标准为2014年发布,与目前市场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通知》明确,结合市场变化,对普通住宅认定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后,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五环内成交价格在85000元(人民币,下同)/平方米(含)以下、五环至六环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六环外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视为普通住宅。自2024年1月1日起,北京普通住宅享受住房转让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知》还提出,下调新发放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在全国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将北京地区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为30%;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城六区50%、非城六区40%。与此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年限由目前最长25年恢复至30年。

  根据《通知》,12月15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执行新的利率政策下限。调整后: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个基点、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非城六区首套、二套利率政策下限分别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各银行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新发放房贷利率水平。(完)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