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调整特专科技公司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规定

发布时间:2024-11-09 11:09:34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社 香港8月23日电 (记者 戴小橦)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23日作出联合公告,就下调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最低市值,以及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对《上市规则》作短期修改,并且修订联交所指引文件,所有修改将于今年9月1日生效。

  公告提到,已商业化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最低市值由60亿元(港币,下同),减至40亿元;未商业化公司最低市值由100亿元,减至80亿元。

  SPAC并购交易方面,修订包括下调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以及调整第三方投资者独立性测试,达到与特专科技公司资深独立投资者独立性测试一致。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洁旋表示,港交所致力不断审视及提升上市机制,确保能够与时并进,增加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港交所凭借处理上市申请及相关交易获得的经验,进一步提升上市框架的弹性和活力。这些修改将为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清晰度,同时维护港交所严格的监管标准。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证监会全力支持这些修改,以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是次举措再次印证了上市监管机构在继续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亦能灵活和敏捷地应对市场环境的种种挑战。(完)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