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如何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征程?

发布时间:2024-12-21 15:37:49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深圳12月18日电 (邢翀 谢雁冰)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同世界关系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在中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征程上,涉外法治工作也有着更高的要求。

  由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2023)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17日至18日在深圳举行,与会专家学者、业界人士就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征程展开探讨。

  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今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黄进认为,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两个方面、两个面向、两个维度,涉外法治是国内法治的对外延伸,是沟通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的桥梁纽带。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肖永平指出,要把国内法治作为中国参与和引领国际法治的力量源泉和话语权基础,将涉外法治作为中国参与和引领国际法治的关键抓手和制度性保障,通过尽快形成中国法域外适用体系、加强涉外立法的国际法思维、推动建立联合仲裁机制等,切实提高中国涉外法治水平。

  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加快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必不可少。在专家看来,涉外法治人才和队伍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要从法学院校专业培养和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两方面入手。”黄进表示,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夯实法学根底,加强国际法学科建设,办好高水平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同时要面向涉外实务工作者开展涉外法治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涉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

  在法学院校专业培养方面,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进一步指出,2022年该校法学院全面修订和完善了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进一步增强知识教育的完备性;学院开设大量英语授课课程,培养学生用英语思考、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同时通过打造国际学术期刊《中国比较法学刊》、“新丝路”法学院联盟等平台,以实训机会提升学生涉外法治适应力。

  深化粤港澳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与其他世界级湾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制度安排,即“一国两制三法域”,造就了粤港澳大湾区丰富、多元的法律和司法资源,但法律和司法制度上的差异性,也可能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经济活动主体带来额外的交易成本。

  专家认为,可以继续推动法治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模式路径、工作机制等创新,“烫平”大湾区内不同法律规则体系之间的“皱褶”,进一步提升大湾区跨境商业和经济活动的可预期性和确定性。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习超举例说,在工作机制方面,可考虑集合三地法律和司法部门、科研院所、法律执业机构,以及市场等力量和智慧,可设立联络机构,组建专门研究团队;在工作内容方面,不仅考虑三地的立法和司法有效经验,还可适当吸纳三地共同接受的商业惯例和商业实践,从而赋予示范法强大的经济和商业生命力。

  具体而言,他表示,可以考虑建立香港特区、澳门特区民商事重要司法判例和商事惯例在线信息交换平台,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搭建镜像数据库;还可考虑就具体民商法领域或者具体民商法问题发布白皮书,便利大湾区内地基层司法机关、法律执业机构有效获取可靠的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司法实践、商业惯例信息等。(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