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9:00:55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西宁12月6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6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近年来与西藏、甘肃、四川等多地开展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同时签订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共同筑牢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彭英浩介绍,近年来,青海省与相邻的西藏、甘肃、四川省不断加强沟通协作,签订联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合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的协同共治效能明显增强。
“我们分别与西藏、甘肃、四川省签订了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专项合作行动计划、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跨界水体监测信息共享协议、海东市与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甘青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议等,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张掖市召开甘青两省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席会议。这些机制的逐步健全,为我们与相邻省份生态环境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大胆创新,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彭英浩说。
去年以来,青海省与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阿里地区联合开展盐湖锂资源开发产业执法监管交流帮扶活动,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祁连山交界地区开展联合检查,海西州与酒泉市生态环境部门2次组成跨省区执法巡查组对阿克塞县哈尔腾、白雪山北麓,肃北县盐池湾,德令哈市哈拉湖、绿湖,青甘边界哈熊掌等区域进行联合巡查,海北州与张掖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对峨堡镇扁都口甘青管护站建设运行和黑河流域黄藏寺水利枢纽、武仙高速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果洛州与阿坝州联合开展青川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联合执法活动,切实保障跨区域地区生态环境安全。
彭英浩表示,此外,青海省不断加强与相邻省份的断面监测、水质比对、环境问题线索等信息互通,对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跨地区环境问题线索,积极协商、共同研判,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跟踪查办,相邻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协同配合,合力推动跨区域环境问题整治。
据官方统计,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跨区域地区联动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检查企业226家次,查处违法企业7家次,罚款76万元。(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