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7 02:34:45 来源: sp20241117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冰清 实习生张倩)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中,如何做实做优一流营商环境的四川方案?7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已制定出台。
《实施意见》结合省法院工作实际,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等角度,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
发布会上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某钒钛公司、雷某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便是通过灵活采取限高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共赢”的具体实践。
记者了解到,该案中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综合研判被执行人发展潜力和信用信誉,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解除被执行人雷某两个半月限高期。这期间,雷某得以前往其他省份,寻求与大型科技企业对接相关业务,促成企业实现新能源战略转型,使陷入困境的企业“起死回生”,也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特别提到,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其中包括依法灵活采取措施;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强调打造“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营商环境品牌,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的司法满意度,为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四川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