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 03:30:47 来源: sp20241122
本报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王浩)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批复了《长江干流宜宾至宜昌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和《长江干流宜昌至河口河段(包括区间中小支流)水量分配方案》。目前,长江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已全部完成。
方案明确了多年平均及不同来水频率条件下,流域地表水向本流域分配的河道外总水量及相关省份的水量份额;同时明确了主要控制断面及其下泄水量、流量和水位等控制指标。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意见要求,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要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近日批复了《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标志着海河流域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全部完成。方案明确了海河流域多年平均本地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相关省份在海河流域各水资源二级区的本地地表水分配水量、在海河流域主要河流(含跨省江河)的本地地表水分配水量。
水利部批复意见要求,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要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03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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