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24-11-19 02:29:53 来源: sp20241119

  本报北京2月5日电 (记者陈劲松)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部署春节“送温暖”活动有关事项,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知指出,各地要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和监管机制,防止挤占挪用救助资金、代理发放金融机构滞留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救命钱”规范使用、安全运行。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春节前将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救助金发放到位。

  通知提出,春节期间,各地要结合走访慰问,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刚性支出困难人口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可优先采取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实施。民政部、财政部将把各地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作为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编辑:李岩】